1. 請先於生殖醫學專科醫師進行諮詢及檢查評估

2. 由醫師和受檢者溝通 PGD 適應症,並簽署 PGD 同意書

3. 受檢者提供家族遺傳病史表及所帶基因疾病的確診報告

4. 受檢夫妻進行口腔黏膜採檢,檢體送至分子遺傳實驗室,進行探針設計

5. 受檢者經期第13天,於送子鳥生殖中心開始試管嬰兒療程,經期第3天開始施打排卵針

6. 月經週期第81012於送子鳥生殖中心追蹤卵泡發育狀況

7. 約月經週期第14天進行取卵

8. 於送子鳥生殖中心實驗室進行精卵受精、胚胎培養

9. 約體外培養第56天形成囊胚期胚胎,於實驗室進行胚胎切片

10. 切片後之囊胚進行玻璃化冷凍保存

11. 切片之細胞送檢進行 PGD,挑選不帶基因疾病的胚胎進行植入

  

 檢驗的限制

    PGD 目的為挑選不帶已知基因疾病的胚胎進行植入,對於未檢測之突變基因、非家族性遺傳疾病、染色體微小片段缺失無法測出。

    進行 PGD 受孕後,建議仍應進行絨毛膜穿刺檢查羊水穿刺檢查

 

 如何進行試管嬰兒療程(詳細)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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